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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府菜油”授权产品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16:23来源: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天府菜油”授权产品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行业协会、分支机构、各授权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十二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实施方案》(川粮函〔2024〕24号),持续以标准化推动“天府菜油”公共品牌建设,根据《“天府菜油”公共品牌(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天府菜油”公共品牌(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省粮食行业协会将组织开展“天府菜油”授权产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审材料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材料要求
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表(附件1);
2.“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报告(附件2);
3.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委托加工的,可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受委托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授权产品商标证(若是被授权企业,需提供商标授权书);
4.授权产品执行标准、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等文件;
5.授权产品标签及纸箱设计文件;
6.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授权后单位所获荣誉资质证明;
9.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方式
年审材料提交采用纸质档和电子档同步提交的方式,纸质档由企业交当地(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电子档通过邮件的方式交协会秘书处(邮箱:183066914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天府菜油”年审资料)。
省属企业及在川央企年审材料可直接提交协会。
二、年审程序
(一)企业自查
授权企业按照《“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表》和《“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报告(模板)》要求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形成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二)年审材料评审
授权企业按要求编制年审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由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会同县(市、区)市场监管、农业(农牧)农村等部门完成年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核,并确认授权企业自产品授权后无质量安全事故和无质量安全处罚等情况;市(州)粮食和储备部门对以上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最后由协会组织专家完成年审材料评审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年审材料评审完成后,协会按一定比例对部分授权企业办公场地、科研场所、工厂、种植基地、终端门店等进行现场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产品抽检
产品抽检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查完成后,协会按一定比例对部分授权企业进行授权产品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出具审查意见。
(五)综合评审
协会组织专家对以上各评审环节审查意见进行综合性评审,得出企业年审结果,并出具审核报告。
联系方式:唐静18682731733 邓思程13541240152
附件:1、“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表
2、“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报告
必威betway中文版备用网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
“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注册地址 | ||||||
经营范围 | 主要产品 |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 允许 生产类别 | ||||||
企业性质 | 邮政编码 | 注册资金 (万元) | 资产总值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手机) | 电子信箱 | ||||
联 系 人 | 职务 | 电话(手机) | 电子信箱 | ||||
年生产加工能力(吨) | 上年生产产品产量(吨) | 上年销售量(吨) |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上年企业资产负债率(%) | 现有职工人数 | 技术、质量管理人数 |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 | 国家级□ 省 级□ | “好粮油”产品称号(打√) | 中国好粮油 □ 四川好粮油 £ |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如有) | |||
附件2:
“天府菜油”授权企业自查报告(模板)
一、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研发、管理、经营业绩、人才建设等方面)
二、授权产品销售情况(销量、渠道、市场反馈等)
三、授权产品标识自查情况
四、天府菜油团标执行情况
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六、种植基地建设情况
七、自授权以来有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情况(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八、对“天府菜油”行动和品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企业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